“入住时,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中午时,也没电话通知我,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
“其实,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十条规定。不过,早在2009年《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就被删除,改为"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但现实中,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但必须明确告知,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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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评论会员5459:好评
和男朋友一起前往酒店的,因为酒店是在古城内,所以带拉杆箱的朋友要注意了,行李一定要少,因为车子开不进去的哦。酒店整体设施都很好
会员1201:好评
老板娘很好人,平安夜消防没有烧烤老板娘帮忙联络自助烧烤让他们帮忙烧烤并且外卖,最后还亲自送菜单,哈哈,唯一美中不足就是没有大床房,只有标间了,不过圣诞节还是过得很开心
会员1646:好评
蛮舒服的,老板热情,适合年轻朋友